百年征程映初心——党的教育方针的历史变迁(四)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


  今年4月19日,在清华大学建校11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高等教育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心怀“国之大者”,把握大势,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是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奋进的根本动力,是中国教育一百年来始终坚守的育人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后,中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你是中国人吗?你爱中国吗?你愿意中国好吗?”1935年,在中华民族危急存亡之际,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在开学典礼上向全体师生提出三个问题。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开大学考察时讲到,这既是历史之问,也是时代之问、未来之问。

  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正是党的教育方针百年流变中的未变之根本。“党的教育方针,旨在指导教育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邓友超说。

  2016年教师节的前一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市八一学校时指出,我国正处于历史上发展最好的时期,但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更加重视教育,努力培养出更多更好能够满足党、国家、人民、时代需要的人才。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2018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立德树人、培根铸魂;正本清源,守正创新。步入新时代,中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1年

  近日,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就做好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安排。《通知》指出,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

  邓友超表示,“‘两个必须’的表述传递出强烈的信号,党中央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的写入不仅意味着人才规格变了,更意味着人才培养体系的再造。”

  2035年,我国将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将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我国教育将继续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本报记者 张东)